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时间安排

时间:2018-01-09 11:17来源:未知作者:zhouhong点击量:
一、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自2017年下半年起,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 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301302)报考 。

(二)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网上审查方式面试采用现场审核方式。笔试报名环节中考生必须本人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注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禁止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资格的现场审核工作将在面试报名环节进行。

      (三)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1、笔试报名时间:1月16日至19日16:00;
                 网上审查时间:1月16日至19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22日12:00;
                 笔试考试时间:3月17日。
          2、面试报名时间:4月19日至22日16:00;
                现场审核时间:4月19日至22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4月23日12:00;
                 面试考试时间:5月19日至20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省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应为湖北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除面试新增科目在武汉考区、孝感考区报考以外)应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地区报考。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8)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三)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湖北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执行。
 三、缴费方式及标准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3]130号文件精神,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试费。根据鄂价费规[2013]28号文件精神,湖北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科70元,面试每人每次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