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特别说明

时间:2019-11-26 16:03来源:未知作者:zhouhong点击量:
        (1)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 “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四个新增科目的面试安排在武汉考区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及考试。
        (2)全省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全部安排在武汉考区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在武汉考区(华中师范大学)进行考试,其它考区不接收“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面试的报考。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请自带所学专业教材参加面试。
        (3)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华中师范大学师范本科在校生只能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进行报名,有关报考及其他问题直接咨询华中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27-67863325。
        (4)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
        (5)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联系电话:027-87327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