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考”改革之进一步强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时间:2019-07-06 14:35来源:未知作者:admin点击量:

6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襄阳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建立健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与评价,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全省统一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准确把握评价内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重点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合理设定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加强评价过程与结果管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以学生“写实记录”为主要依据、由初中学校组织“等级评定”的方式进行。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每个方面分别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对记录材料的真实性及时审核;指导学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遴选整理;对“写实记录”和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定期公示;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充分利用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不断进步。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监管。

科学构建评价体系。市教育局将按照《湖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评价内容和要求,研究制定评价量化标准和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