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成人高考开展专项巡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20 14:59来源:未知作者:自考科点击量:
市区各成人高考考点巡视人员:
2020年湖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于10月24日、25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巡视要求和任务
考点巡视人员要在履行各项巡视工作职责的同时,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专项巡视工作。今年的专项巡视是检查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核查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场,重点是做好疫情防控、把好入门关、严格安检、核查文具。
(一)每场考试开考前60分钟,按时到达考点,检查各考点是否做好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健康监测、考试场所是否进行清洁消毒,监督考点完成考生二代身份证刷证工作,保证考点刷证记录完整无遗漏,考生100%刷证入场;
(二)考生进场期间,巡视员要在楼道反复巡查,督促监考教师严格实施安检;开考后对考生所携带的文具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防范考生携带、使用通讯工具和携带小抄等情况。同时还应注意检查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安检仪、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及与之相匹配的电脑配备数量及调试运行情况,检查LED显示情况及视频录像是否正常运行;检查考试机构设置、监考教师选聘和培训、司铃及铃声信号管理、试卷发放和回收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监考教师及考试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检查试卷安全保密情况是否落实到位,切实加强环节管理。
二、精准把握巡视政策和方法
(一)巡视员要认真学习成人高考相关政策、规定,重点学习《考务工作手册》、《关于做好2020年湖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襄考院[2020]18号)文件,熟悉考试实施程序和要求,参加巡视员集中培训。
(二)在巡考过程中如发现违纪作弊行为,应当场制止,及时告知考点主考依规处理。特别要督促考点对考生处理时一定要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到位(证据要拍照留存)。
(三)如发现试卷失(泄)密、群体性舞弊、工作人员参与作弊等重大问题及扰乱考试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等异常事件,应及时向市教育考试院值班室报告并妥善处理。
(四)在巡考过程中如发现考生突然发热(体温大于37.3℃)的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值班室,按照防疫工作指导意见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严肃巡视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一)巡视员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精准发力,切实解决考试过程中的薄弱之处,不断提高巡视质量。每个巡视员要参加考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培训会议,并有针对性的讲话,确保培训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二)巡视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巡视期间,严格按照巡视员职责和考区委的授权履职担责,既不能越权行事,也不能敷衍塞责,更不能徇私舞弊,树立巡视员良好形象。
(三)巡视员和考点主考为考点考试管理、考试安全及考风考纪工作第一责任人,凡因考试管理不力、考试监考不严而发生违纪作弊现象,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行政不作为的要求,追究巡视员的责任。若巡视人员徇私枉法,将依据有关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四)巡视中对发现的疑问点应与主考会商确定。巡视结束后,如实对考点实行量化评估,将培训情况、考点(考场)布置情况、二代身份证刷证情况、违纪作弊处理情况等以文字形式写出巡视工作总结(违纪图片一并上交),于10月30日前报成招科。
附件一:2020年湖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巡视员名单
附件二:2020年湖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值班及试卷收发人员名单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