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中职录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22 08:52来源:未知作者:admin点击量: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管理机构、中职学校:

为做好2017年中职录取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今年我市中职录取工作继续采取“一站式”集中办理,统一时间在一个场地进行集中审批。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录取条件

1、襄阳地区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2、有本省户籍或襄阳地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毕业证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二、录取流程

(一)前期准备(9月27日-30日)
各录取学校按照《2017年襄阳市中职录取上报数据标
准》(见附件一)采集数据,将数据表发至考试院中招科进行数据比对(邮箱:106759975@qq.com),中招科根据学生身份证号筛选出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为往届生编排报名号,再将数据表反馈给录取学校,录取学校分别打印应届生和往届生录取名册(各一式四份),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审核录取(10月10日-13日)
各录取学校按《2017年襄阳市中职录取日程安排表》(见
附件二)的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学生证件、录取名册到考试院办理审核、录取手续。

学校提供证件的具体要求是:

1、经中招科数据比对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免审;

2、往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

3、没有二代身份证的学生,应提供该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录取学校审核人要在户口本的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此复印件留存考试院备查;

4、遗失毕业证的往届生,本人应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业证明,录取学校审核人要在其学业证明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留存考试院备查。

审核录取的程序是:

1、初审:由考试院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分工对录取学校提供的学生证件、资料进行初审;

2、复核:考试院分管领导随机抽查通过初审的学生证件、资料,进行复核;

3、录取:经初审、复核,符合录取条件的由考试院分管领导在录取名册上签字并加盖考试院公章,视为同意录取。同时,录取学校将录取名册电子版交考试院整理、汇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考试院将成立中职录取工作
专班,陈守兰任组长,龚勋、陈建勇、李丹、马思思为成员;陈守兰负责录取现场管理;龚勋负责录取现场协调,数据核对、汇总、上报;陈建勇、李丹负责资格审查。
各录取学校也要成立专班,确定专人负责录取工作,要按照市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做好数据采集、资料上报及现场审核录取的各项工作。

2、明确工作责任。资格审查实行承诺制,录取学校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签署《2017年襄阳市中职录取资格审查承诺书》(见附件三),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录取工作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严禁漏签、代签。出现漏报、错报现象,录取学校负完全责任;发现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遵循工作时限。各录取学校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阶段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录取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

附件一:2017年襄阳市中职录取上报数据标准

附件二:2017年襄阳市中职录取日程安排表

附件三:2017年襄阳市中职录取资格审查承诺书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
2017年9月20日